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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可以信访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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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负责地方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督查督办的协调检查指导;承担督促检查党、政、军各部门和地方贯彻落实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职责;督查督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提出对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局业务司(室)的督办工作;承办信访督查专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的,信访局有哪些业务就对应有哪些职权,这是一个部门设置的基础性规则。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条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县级以上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六条县级以上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及乡、镇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负责地方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督查督办的协调检查指导;承担督促检查党、政、军各部门和地方贯彻落实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职责;督查督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提出对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局业务司(室)的督办工作;承办信访督查专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负责地方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督查督办的协调检查指导;承担督促检查党、政、军各部门和地方贯彻落实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职责;督查督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提出对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局业务司(室)的督办工作;承办信访督查专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的,信访局有哪些业务就对应有哪些职权,这是一个部门设置的基础性规则。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条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县级以上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六条县级以上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及乡、镇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负责地方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督查督办的协调检查指导;承担督促检查党、政、军各部门和地方贯彻落实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职责;督查督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提出对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局业务司(室)的督办工作;承办信访督查专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1种观点: 由管理: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各级、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2018年3月,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国家信访局,由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七)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及乡、镇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2种观点: 什么信访才会督办:1、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的要督办2、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要督办3、违反信访受理规定的案件要督办4、违反工作规定办理的要督办法律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九条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信访办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工作部门及乡、镇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1种观点: 什么信访才会督办:1、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的要督办2、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要督办3、违反信访受理规定的案件要督办4、违反工作规定办理的要督办法律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九条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信访人对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去信访局。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正确的信访程序,就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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