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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之前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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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填写之后双方会被要求分开居住30天,想要撤销的可以由夫妻双方任何一个撤销申请或者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超过30天未办理上述手续的视作自动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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