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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要怎样办

2024-11-28 来源:国吉财经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承租人拒不退还房屋的处理办法是:以侵权之诉起诉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 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2种观点: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其处理方式为,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由承租人支付应付的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鸠占鹊巢,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侵权行为。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2、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侵权人承担。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又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或者出售房屋的,因原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导致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履行其他合同的,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侵权人,即原承租人承担。律师举例说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约定一个日期交房,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房东对购房人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应当由原承租人承担。3、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还需支付。原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如果租金低于原租金的,原承租人承担原租金+因出租人不能交房对新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其中出租人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部分是原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赔偿;如果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原租金-新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侵权人赔偿,同时出租人对新承租人承担的交房不能的违约责任也应当由侵权人赔偿。4、以侵权之诉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律师认为原承租人承担的损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5、如所租房屋有质量瑕疵,不应当以拒不腾房方式维护权利,而是应当另行解决。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因种种原因拒不返还房屋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因为所租赁的房屋确有瑕疵并且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并计算正确的损失金额向出租人索赔,律师认为不应采取“一报还一报”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担责任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绝不能拒不腾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供货合同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对供货人的索赔应由出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二)在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均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应由承租人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承租人拒不退还房屋的处理办法是:以侵权之诉起诉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 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2种观点: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其处理方式为,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由承租人支付应付的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鸠占鹊巢,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侵权行为。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2、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侵权人承担。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又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或者出售房屋的,因原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导致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履行其他合同的,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侵权人,即原承租人承担。律师举例说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约定一个日期交房,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房东对购房人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应当由原承租人承担。3、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还需支付。原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如果租金低于原租金的,原承租人承担原租金+因出租人不能交房对新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其中出租人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部分是原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赔偿;如果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原租金-新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侵权人赔偿,同时出租人对新承租人承担的交房不能的违约责任也应当由侵权人赔偿。4、以侵权之诉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律师认为原承租人承担的损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5、如所租房屋有质量瑕疵,不应当以拒不腾房方式维护权利,而是应当另行解决。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因种种原因拒不返还房屋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因为所租赁的房屋确有瑕疵并且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并计算正确的损失金额向出租人索赔,律师认为不应采取“一报还一报”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担责任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绝不能拒不腾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供货合同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对供货人的索赔应由出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二)在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均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应由承租人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承租人拒不退还房屋的处理办法是:以侵权之诉起诉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 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交房租不退房,建议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判承租人限期搬出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承租人仍然不退房,出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鸠占鹊巢,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侵权行为。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2、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侵权人承担。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又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或者出售房屋的,因原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导致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履行其他合同的,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侵权人,即原承租人承担。律师举例说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约定一个日期交房,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房东对购房人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应当由原承租人承担。3、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还需支付。原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如果租金低于原租金的,原承租人承担原租金+因出租人不能交房对新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其中出租人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部分是原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赔偿;如果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原租金-新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侵权人赔偿,同时出租人对新承租人承担的交房不能的违约责任也应当由侵权人赔偿。4、以侵权之诉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律师认为原承租人承担的损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5、如所租房屋有质量瑕疵,不应当以拒不腾房方式维护权利,而是应当另行解决。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因种种原因拒不返还房屋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因为所租赁的房屋确有瑕疵并且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并计算正确的损失金额向出租人索赔,律师认为不应采取“一报还一报”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担责任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绝不能拒不腾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供货合同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对供货人的索赔应由出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二)在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均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应由承租人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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